在海外醫療費用貴森森,健保有解?
項目 年月 |
門診 (每次) |
急診 (每次) |
住院 (每日) |
112.10~112.12 | 1,037元 | 3,340元 | 6,575元 |
註:血液透析、論病例計酬案件,其核退上限,依實際接受門診、急診或住院之服務項目上限辦理。(資料來源:中央健康保險署)
那國外醫療費用回台,該準備些什麼資料,得以順利理賠如下:
一、先至健保署申請核退
健保署提醒,若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,須立即在當地就醫,可於門、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6個月內,申請健保的自墊醫療費用核退。只要在台灣有保全民健康保險,回台都可申請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。
健保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文件
1.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
2.醫療費用收據正本、費用明細(須為中文或英文,中/英文以外之文件,須檢附中文翻譯)
3.診斷書(須為中文或英文,中/英文以外之文件,須檢附中文翻譯)
4.住院案件需附出院病歷摘要
5.當次出入境證明等文件
二、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給付
向健保署申請核退完,仍不足以支付海外醫療費用時,就可以再依核退證明的單據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如果沒有先跟健保署申請醫療費用核退,直接就找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有些保險公司會因為是在海外就醫,『使用非健保身份』,理賠金是會打折扣的,非常不划算喔!
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應備文件
1.理賠申請書
2.核退證明(視同收據正本)或醫療費用收據正本/副本(須為中文或英文)
3.醫療費用明細表診斷書(須為中文或英文)
4.住院案件需附出院病歷摘要
5.當次出入境證明影本等文件(來回機票影本或護照影本)
◎忍痛不見得就是好~
如果在海外旅遊期間發生意外,請務必立即就醫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,以便回台後申請旅遊平安險的賠償。只有在發生意外後獲得當地醫療機構的證明,才能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,從而有效支持您的理賠申請。
如果您忍痛回台灣後才就診,而醫生無法判定傷情是由海外意外造成的,因無法提供海外就醫的證明,這將導致保險公司無法接受您的理賠申請。無論是哪家保險公司,旅遊平安險的理賠都需要依據事故發生時的醫療證明。因此,及時取得並保留醫療證明文件是保障您理賠權益的重要步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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